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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以愛為名」 是愛?還是暴力? 家庭暴力防治法施行22週年 邀您一起「拒絕權控,為愛尊重」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09-06-24 14:28

        你/妳知道嗎?家庭暴力的本質其實是「權力控制」,許多加害人的言行往往包裹著「愛」、「關心」、「我是為你好」的糖衣,要求家人遵照他/她的方式生活,倘若不順其意,他們則會用身體、語言、經濟等方面的優勢,施暴、羞辱、恐嚇、孤立被害人,使被害人屈服,藉以彰顯自己的權力。家庭暴力防治法自87年6月24日立法通過,對於保護被害人與防治暴力發揮相當大的功能,今年是該法施行22週年,高雄市社會局家防中心依實務經驗,今年宣導主題為以愛為名的權力控制,協助民眾學會辨識家庭暴力的本質及樣態,並了解因應方式及求助資源,關心別人,也能保護自己。

        阿英的先生以關心為由,要阿英上班時回電報告行蹤,也會不定時跑到她公司查看,如果她超過6點後才到家,晚餐時又是一副臭臉相對;有天,阿英親切地和男性客戶通完電話,先生一把搶過她的手機質問對方是誰,並責罵她「不知羞恥,和哪個小王講那麼開心?」阿英忍不住羞辱而回嘴,竟招來先生掌摑、扯頭髮…。

       根據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家防中心統計數據指出,去(108)年有17,329件家庭暴力案件通報,其中以親密關係暴力佔最大宗(46.92%),次之為兒少保護(18.63%);以性別比例來看,男性佔3成6,女性佔6成4,且男性受暴人數有微幅上升趨勢;以年齡來看,以30至40歲佔首位,其次為40至50歲。社工實際服務過程中,發現家庭暴力被害人不分性別,無論受暴情節輕微或嚴重,多數均生活在相對人的權控中,包含有肢體、精神、經濟等各型態的暴力行為,被害人為保全關係和睦,往往選擇隱忍,倘若沒有適時尋求支持與協助,即可能造成傷害之憾事發生。

    高雄市政府長期致力「終止家庭暴力」,由社會局結合警察局、衛生局、教育局、毒防局等局處及地檢署、少年及家事法院,並串連民間團體的力量,辦理家暴安全防護網計畫、自立生活方案、兒少多元親職教育服務、相對人預防性多元服務、目睹兒少輔導等;今年更結合反暴意象海報及廣播電台,提醒民眾「家庭暴力=權力控制」,也阻礙了家庭內夫妻、親子、手足等關係的發展,因此,呼籲民眾面對家庭暴力時,運用「多溝通」、「多肯定」、「多求助」三策略,適時向對方表達意見,讓自身想法被理解,並給予自我肯定,不受對方負向言行影響,更重要的是尋求親友或公部門的協助,以保護人身安全。

    自即日起到6月30日中午12點前,歡迎民眾到高雄市家防中心臉書家暴月防治活動貼文按讚+分享+tag 3名好友,一起響應「拒絕權控,為愛尊重」家暴防治活動,還能參加抽獎喔!

    詳情請見高雄市家暴防治中心臉書https://www.facebook.com/gao.jiaf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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