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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遠離暴力 讓愛自在-精神暴力是肢體暴力的前奏 及早辨識及早預防及早因應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08-09-26 12:06

    今年6月24日是家庭暴力防治法立法19週年,高雄市政府社會局今(22)日上午舉辦「遠離暴力~讓愛自在,家庭暴力防治法立法第19週年」記者會宣導防治精神暴力,社工們粉墨登場演出行動劇,主辦單位並特別製播宣傳短片,讓大眾更了解精神暴力,共同關注精神暴力,教導社會大眾辨識「情緒勒索、羞辱貶抑、高壓權控」等精神暴力型態,學習以「冷靜、肯定、再回應」的作法來因應危機,讓暴力危機設立停損點。

    87年6月24日家庭暴力防治法公布施行,家庭暴力家暴防治宣傳重點隨著社會形態的改變隨之更新,從早期拒絕重視肢體暴力、恐怖情人、目睹家庭暴力兒童少年,今年的重點則在精神暴力。依據衛福部105年「臺灣婦女遭受親密關係暴力」的調查結果,發現每4人中就有1人曾遭到親密伴侶的暴力傷害,其中最常見的暴力型態便是精神暴力(21%),其次才依序是肢體暴力(9.8%)及經濟暴力(9%)等;雖然精神暴力很普遍,但因為判定不易、舉證困難、旁人難以立即察覺等特性,很容易被忽視。

    宣導活動以「精神暴力樣態」短劇揭開序幕。甲男與乙女在餐飲店(乙正在吃薯條)甲:這麼胖還吃,除了吃你還會做什麼!(乙放下薯條,喝水)甲:你還敢喝水!你不知道你喝水也會胖,又笨又胖的,什麼都不會!(甲捏住乙的鼻子)甲:我看你也不要呼吸好了!浪費空氣..(乙捏住鼻子繼續吃薯條)…。這就是典型的「情緒虐待」。

    這次攝製宣傳短片有三個小故事,其中「親愛的,小孩不見囉!」述說,結婚6年,有2個可愛的小花,在婚姻中不斷遭到先生貶抑、羞辱,最終以離婚收場,但即便已離婚,先生還是利用小孩操控她,騙她孩子不見了,讓她緊張、害怕,不斷活在擔心害怕的恐懼中…… ,這樣的故事令人聞之憤怒且鼻酸。

    社會局長姚雨靜致詞時表示,暴力的發生有其脈絡可循,在衍生為肢體暴力或致命行為前,精神暴力常伴隨在生活互動中,而有些精神暴力甚至長期存在但當事人並不自知,呼籲社會大眾一起來重視,學習辨識精神暴力並以正確因應,降低演化成肢體與其他暴力樣態的機會,讓每個人都可以遠離暴力讓愛自在。民眾可於慶聯港都公播電視台觀看紀錄片,於KISS RADIO電台收聽2短則精神暴力樣態及因應方式戲劇,歡迎共同響應一起關注精神暴力。

    高雄市政府長期推動防暴防治有成,自94年起迄今已連續11年榮獲「全國家庭暴力、性侵害及性騷擾防治業務評鑑」特優;並積極輔導社區組織與民間團體進行暴力防治宣導,也獲得衛福部肯定,已連續二年獲得全國「推動社區參與防暴初級預防宣導評核」比賽績優。姚雨靜特別授旗給參與的楠梓區大昌社區發展協會、左營區光輝社區發展協會、鳳山老人健康照護協會、燕巢區尖山社區發展協會四個社區組織及網絡成員,並一同戳破象徵精神暴力的氣球,展現共同反對精神暴力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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