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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暴社區補助

    115年度建構性別暴力領航社區服務方案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4-12-23 16:56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補助115年度建構性別暴力領航社區服務方案計畫

    一、補助對象:立案滿1年且會財務正常之下列團體。

    1. 立案之社區發展協會。
    2. 財團法人社會福利、醫療機構、慈善事業、宗教、文教基金會。
    3. 立案之社會團體、學術團體或各級社會工作師公會。

    二、補助方案類別:

    分為「初級預防領航計畫」(以下簡稱領航社區)與「初級預防宣導計畫」(以下簡稱宣導社區),申請單位應擇定其中1項辦理。

    三、補助額度:

    (一) 初級預防宣導計畫:每案最高補助新臺幣壹拾壹萬元。

    (二)初級預防領航計畫:每案最高補助新臺幣伍拾萬元(含通過衛福部紫絲帶社區認證之獎勵)。

    (三)受補助社區參與衛生福利部或由本中心薦送參與之課程、活動等,酌予差旅費補助,以支持受補助社區人員參與相關培訓及交流活動。

    (四)受補助社區符合申請衛生福利部紫絲帶社區初級預防認證資格,向本中心提出自我成效評估,經本市審核會議通過後,提供10,000元獎勵金,鼓勵社區持續推動初級預防工作,可運用於辦理防暴宣導、教材製作、志工培訓及社區網絡合作等相關活動,以提升社區防暴量能。

    四、補助原則:詳如補助計畫。

    (一) 宣導社區:

    宣導社區可獨立申請,或邀請鄰近社區共同參與推動暴力防治工作,執行宣導活動場域,應至少涵蓋3個里以上,至少擇定2項宣導主題,辦理相關宣導活動或訓練至少3場次,須配合性別暴力相關節慶辦理宣導,結合商家建立安心據點,建立在地防暴網絡資源,配合參與相關行政輔導與課程等。

    (二) 領航社區:

    申請單位應主動邀請或連結至少5個社區,含本身共6個社區共同推動暴力防治工作。執行宣導活動場域,應至少涵蓋21個里以上,至少擇定3項宣導主題,辦理相關宣導活動或訓練至少15場次,並須於性別暴力相關節慶辦理宣導,結合商家建立安心據點,建立在地防暴網絡資源,配合參與相關行政輔導與課程等。

    五、申請方式:

    (一)申請時間:應於115年1月2日(五)起至1月28日(星期三)前

    (二)申請程序:

    1.檢附以下申請文件紙本與電子檔(請傳送至:bareight@kcg.gov.tw)各1份,函送本中心彙辦。

    2.本中心邀集專家學者與實務工作者組成審查小組,並通知申請單位進行計畫簡報,委員就計畫內容進行審查擇優核予補助,審查結果以書面函復申請單位,未獲補助者所送資料恕不退還。

    (三)申請文件:

    1.公文

    2.計畫書(附件3):計畫內容請依格式撰寫

    3.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附件4),無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情事,免附。

    4.附件:章程影本、立案證書影本、負責人當選證書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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