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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事項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規範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3-08-19 15:21

    一、修訂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規範並自113年5月8日生效。

    二、本機關受理性騷擾事件申訴之管道如下:

       (一) 專線電話:07-5355920 轉130

       (二) 專用傳真:07-3357762

       (三) 專用信箱或電子信箱:safesex@kcg.gov.tw

       (四) 專責單位:人事室(職員、約聘僱人員) / 綜規組(職工、約用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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