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兩種方式處理:(1)夫妻雙方協調,即雙方協調並載明於離婚協議書上或簽訂監護權約定書;(2)夫妻協議不成,則由法院酌定。法院裁判時,會依子女最佳利益,審酌一切情況及參考社工人員訪視報告,判決監護權歸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