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遇計畫內容包括認知教育、戒癮治療、精神治療、心理輔導、親職教育輔導等,其立意是希望可以改變加害人暴戾的性格,讓其學到正確對待家人的態度,以防止再度產生家庭暴力行為。如果法院裁定相對人要接受處遇計畫,但相對人卻違反此裁定,則屬違反保護令罪,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六十一條規定,則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