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目標:使同仁對於後續司法實務流程以及相關法律權益保障可以有更細緻深入暸解,得
以即時且正確地提供法律概念予以協助,亦可減少個案在司法程序上可能面臨之
焦慮或因法律知識欠缺所導致不利影響,進而影響專業關係與信任,特辦理此項
方案訓練。
講師:聘請高市家防中心103年度義務律師團與高雄市地方法院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擔任講師
群。
預期效益:(1)透過本方案執行可解決同仁因法律知識欠缺所導致之不利影響,並對個案能
得以提供正確之法律概念協助。
(2)將每次課程內容彙編成冊,增進本組全體同仁及新進同仁之實務工作參考依
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