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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緣起

    為了因應社會需要,解決多元的兒童及少年與家庭問題,高雄市政府社會局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之規定,於民國88年由社會局兒童福利服務中心規劃成立「高雄市兒童青少年與家庭諮商中心」,並委託高雄師範大學輔導與諮商研究所辦理;98年起,兒童及少年保護業務改由社會局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負責統籌規劃與執行,目前委託旅行心理治療所持續為本市兒童及少年與家庭提供服務。

    本中心提供諮商輔導相關服務項目,期能整合諮商輔導與精神醫療團隊,建立專業制度,針對適應困難之兒童、少年及家庭提供專業協助,積極推動發展性、預防性工作,適時疏解家庭危機,協助家庭解決問題,發揮應有的功能,預防社會問題之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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