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小欣是個乖巧不多話的孩子,但老師最近發現小欣上課常常分心,有時還會打瞌睡,私底下關心小欣,小欣表示最近爸媽吵著要離婚,幾次晚上都被吵架聲吵醒,小欣只能躲在棉被裡哭泣,有時隔天發現媽媽身上有傷,她問媽媽怎麼了,但媽媽總是說沒事,每天放學回家小欣總是敏感著家中氣氛,很擔心父母又會吵架,晚上時常睡不好、作惡夢,常會注意著父母在隔壁房間的動靜。
阿泰表示爸爸工作不穩定,爸爸常會跟媽媽要錢喝酒,媽媽不給,爸爸就會毆打媽媽,阿泰從小就目睹爸爸打媽媽,阿泰對爸爸一直感到憤怒,一直希望媽媽能帶著他們離開爸爸,但多年來媽媽總是離不開,阿泰在學校與同儕關係也不好,同學總是覺得阿泰愛生氣,當這天爸爸再度出手毆打媽媽時,青春期的阿泰終於忍不住動手毆打了爸爸。
目睹家庭暴力的兒少,並非直接受到暴力攻擊,他們身上往往沒有傷痕,但他們長期生活在暴力陰影下,對他們的身心發展易造成負面影響,如同故事中的兩位兒少,家庭暴力對他們造成情緒、人際及學習問題,成年後對暴力的錯誤認知亦可能成為家庭暴力加害人及被害人;但目睹家暴兒少內心的傷容易被大人疏忽未被重視,此專區的成立,主要希望讓民眾能正視目睹家庭暴力對孩子的影響性,進而能關注並運用相關資源幫助目睹兒少撫平內心的傷痛。
※誰是目睹兒:目睹兒指的是生活在家庭暴力下未滿18歲的兒童及少年。
※目睹的形式:
(1)直接看見:親眼看見家人受到肢體、言語或性暴力。
(2)間接聽見:沒有當場看見,但緊鄰現場聽到打鬥聲、吵架聲、尖叫聲或物品摔砸聲音。
(3)事後發現:事後發現家庭氣氛緊張、家人身上有傷,或看到家裡物品遭砸毀。
(4)事後聽說:聽被害人、相對人或親屬訴說家暴事件,或聽到被害人向親友陳述自己受暴一事。